按照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<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>的通知》,4月27日下午,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勤业楼C 506会议室召开会议,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并对下一步机关的学习做出安排部署。
中心组学习了《条例》修改的基本情况和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、主要内容,认真对比新条例对于旧条例的修改和补充内容,学习领会新条例相关规定与要求。
常红军强调,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颁布的重大意义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基本精神、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的学习落实,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把《条例》纳入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,机关各支部要把《条例》纳入“三会一课”学习,并将其作为开展机关组织工作的根本遵循。要以改革创新精神,贯彻落实《条例》规定要求,全面加强机关组织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不断提高机关党建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质量、水平,为建设高质量机关党建工作贡献力量。
会议还对机关迎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督查工作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月活动作出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