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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2016-05-10 10:05  

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
 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之规定,机关党委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,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,开展机关党建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
    一、机关党委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的领导,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,积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校党委的各项决议,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,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,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。

    二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抓好机关党委、党支部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,维护班子的团结,做好党的宣传、组织、统战、纪检和群众等工作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支持和协助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工作,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。

    三、按照党委职能部门的安排,协调、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组织机关党员、干部参加政治学习、组织生活和各种政治活动的情况,指导党支部组织机关党员、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,学习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,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
    四、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,健全党内生民主生活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严格执行党纪国法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协助学校开展好机关干部考核、奖惩,评比表彰先进党支部和党员。

    五、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通过群团组织,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和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,帮助机关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,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    六、指导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组织发展工作,重视在科研、管理一线的同志和中、青年同志中发展,改善机关党员队伍年龄结构,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、提升新党员的素质。

    七、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安阳师范学院机关党委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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