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,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,接受群众监督,防止权力滥用,促进工作人员尽职尽责,提高办事效率,现结合机关党委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 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
力争做到“五规范、三满意”,即“内容规范、形式规范、时间规范、程序规范、监管规范”和“党员满意、群众满意、社会满意”。
二、党务公开的原则
依法依纪原则。按照《党章》以及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,在不违反宪法、法律的前提下,依法依纪进行公开。
真实公开原则。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坚持实事求是,面向基层、面向党员、面向群众,内容真实可信。把应该公开、需要公开的内容切实加以公开。
注重实效原则。坚持从党务工作的实际出发,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公开对象,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,做到形式与效果相统一,方便党员知情参与,不搞形式主义。
三、党务公开的内容
(一)思想建设。包括:校机关党委、民主生活会情况,党员教育计划,年度党建工作计划,工作总结。
(二)组织建设。包括: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情况,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情况,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,人员录用情况,
校党委以及机关党委成员工作分工情况,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,党组织选举情况,党员发展情况,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,党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,党建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情况,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,年度党员的评优、评先情况。
(三)作风建设。包括: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,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测评情况,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,干部出国出境、跨省考察情况,党风党纪违纪案件查处情况,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情况,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。
(四)制度建设。包括:民主集中制度,表决制度,民主生活会制度,领导班子党内监督制度,调查研究制度,政治纪律制度,量化考评制度,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制度。
(五)工作动态。包括:校党委会重要议程及决定,重要党建活动等。
四、党务公开的形式
以现有公开栏为主要阵地,辅之以会议、文件、通知、网页等形式,逐步拓宽渠道。
五、党务公开的时间
(一)固定项目工作一年一公布;
(二)一般项目工作半年一公布,一季一公布或一月一公布;
(三)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布;
(四)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,以保证党务政务公开的经常性、持久性。
六、党务公开的程序
(一)征求意见。通过设立意见箱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,拟定党务公开内容。
(二)审核把关。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核准,特别重大的,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。
(三)实施公开。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。对于党内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、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,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、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。
(四)反馈整改。公开期间,由党务办公室负责筛选、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,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。